市七中: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
发布日期: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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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
11月26日下午,平顶山市新城区文明办受市文明委的委托,对市七中“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年度复查验收。校长胡国河、书记李平、副校长张爱民、崔利民等陪同。
胡校长向检查组作了年度工作汇报,介绍了市七中一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情况和做法。
随后,检查人员分成两组,一组在崔校长的陪同下对校园环境、食堂、教师办公区域等进行实地查看,一组在档案室检查资料。检查组对照市级文明单位检查标准和考核细则,逐项检查,逐项核对,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检查组对市七中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并给予高度评价,希望进一步巩固成果,拓展空间,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向更广更深的层面发展。
文/办公室 图/王栋梁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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