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中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第一部分
市七中绩效工资方案(讨论稿)09.11.12第一部分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岗位责任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及相关说明
1、绩效工资=基本部分+工作量津贴+绩效奖金+考勤津贴+特殊岗位津贴
2、绩效工资来源:财政拨付的绩效工资部分。
3、基本部分(70%)每月随工资发放,工作量津贴,考勤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每学期由校长办公会根据情况提出具体比例及数额,职代会讨论通过,绩效奖金总额=绩效工资总额×30%-工作量津贴-考勤津贴-特殊岗位津贴。
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的标准课时计算
1、语、数、外一节课为1个标准课时。
2、其它学科的每节标准课时折算。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5/6
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5/7
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能、地方课程:5/8
3、所有行政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工作岗位情况确定。担课的行政人员以主岗的值加另一副岗工作量值,超过10节的部分,按50%的和来计算。见附3。
4、附加课时:
(1)毕业班每周加计2个标准课时﹙周工作量50%及其以下者计1个,周工作量超过50%以上者计2个﹚。
(2)课间操每周加计2个本学科课时;
(3)跨课头每周加计1—2个本学科课时﹙周工作量50%及其以下者计1个,周工作量超过50%以上者计2个﹚。
(4)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加计1个标准课时;
(5)课外活动每次加计1个本学科课时。
(6)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在没有专职实验教师的情况下,物理、化学教师按照所教班级每班每周加1个本学科课时,生物学科每班每周加0.2个本学科课时。
5、工作量津贴的计算:
工作量津贴= ×该人实际月标准课时数(每月按4.5周计算)。
三、工作量津贴的发放
1、常规检查未达要求的,如没有备课、作业没有批改、没有带教案上课等取消该节课的工作量津贴。行政人员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取消该天的工作量津贴。
2、工作量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四、绩效奖金的发放
1、教师按市七中教师绩效量化考核方案把所得分数划分为A、B、C、D四档发放。(考核办法见附1)
2、学校中层干部和一般行政人员每学期初,根据附5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分为一、二、三档,其中测评结果在前30%的人员,绩效奖金与统考科目任课教师B档相同; 70%的人员,绩效奖金与统考科目任课教师C档相同;民主测评中,得C和D的的票数占40%以上,不发绩效奖金。
五、考勤津贴的发放
1、设全勤奖,每学期200元。
2、发放办法依据附6(市七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六、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
1、特殊岗位津贴有班主任津贴等。
2、特殊岗位勤津贴每月发放一次。
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分为固定部分占60%,业绩部分占40%。其中业绩部分按市七中班主任考评方案考核。附2。
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考核依据相关程序,按照学校相关的岗位职责、制度和所完成的工作量和效果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将结果存档,作为学年考核的依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落聘人员。(附4:市七中教职工双向聘任方案)
2、脱产学习半年以上,在学习期间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3、违法违纪,受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拘留期间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受党纪政纪记过以上处分者,在没有撤消之前不发放绩效工资。
4、累计旷工达3日者取消发放绩效奖金。
5、工作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取消放绩效奖金;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离退休人员、经县教育局同意本县内校际之间借调的教师(含局机关借用)和经政府批准的非教育系统借用的教师的绩效工资按上级精神发放。
十、若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则重新制定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十一、本办法经市第七中学首届教代会审议并通过,解释权属教代会。
附1:
市七中任课教师绩效奖金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平时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5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10分)。主要考核任课教师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10分)。
2.1.任课教师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学科系数的确定:
语文、数学、外语: 10——12节/周 系数 1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12——14节/周 系数10/12=5/6
历史、地理、信息技术:14——16节/周 系数10/14=5/7
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能、地方课程: 16——18节/周 系数 10/16=5/8
附加课时计算办法:
*毕业班每周加计2个标准课时﹙周工作量50%及其以下者计1个,周工作量超过50%以上者计2个﹚。
*课间操每周加计2个本学科课时;
*跨课头每周加计1—2个本学科课时﹙周工作量50%及其以下者计1个,周工作量超过50%以上者计2个﹚。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周加计1个标准课时;
*课外活动每次加计1个本学科课时。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在没有专职实验教师的情况下,物理、化学教师按照所教班级每班每周加1个本学科课时,生物学科每班每周加0.2个本学科课时。
2.2.工作量得分计算方法
任课教师周工作量得分=周实际授课时数×学科系数+附加课时数
3、教育教学过程(50分)。主要考核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思想、学历、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教案、上课效果、听评课、辅导、作业批改、教研活动、评教评学、论文及课题立项、优质课等,考核以平时教务处、教研处的检查评比为依据。后附考核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
期末考试统考科目任课教师业绩计算方法:
以期末考试每位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的单科成绩为依据,参照市教研室公布的全市成绩分析,分平均分得分和A、B、C段人数得分两项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平均分得分的计算方法是:将每位教师的单科班均平均分与全市市直各学校的单科平均分相比,位居全市第一名或超第一的计10分,第二名或超第二的计9分,第三名计8分,依次类推。A、B、C段人数得分的计算方法是:(A段人数×5+B段人数×3+C段人数×1)÷所教班数,将每位教师的ABC段人数得分分年级进行排序,得分位居全校1—3名的计20分,4—6名计18分,7—9名计16分,10—13名计14分,13名以后计10分。即: 任课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得分+ABC段人数得分。
非期末考试统考科目任课教师业绩计算方法:
参照学校行政人员的考核方案,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排序按总人数的30%、30%、40%分设一、二、三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其金额分别相对于统考科目人均数的110%、90%、70%。
附:教育教学过程量化考核细则
(一)教育教学思想(4分)
有正确的教育观念、教学观念、质量观念,重视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者计4分。如果出现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言行,出现不良后果者计0分。
(二)、教学常规考核
1、计划、总结(2分):认真及时地撰写教学进度计划、工作总结,其中能体现出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科学的教育教学目标,可行的措施,并能贯彻落实者记2分。敷衍了事者计1分。
2、教案(5分):由教务处、教研处、教研组长联合检查,从备课节数、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课后反思、书写规范等5个方面进行评分,凡事备课节数不够、内容不充实、教学环节不规范、课后无反思或不明显应付该项的都酌情扣分。
3、听、评课(4分):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完成听课任务的计4分,不够数量者或不听课抄袭别人教案滥竽充数者计0分,学校安排的公开课听课节数少于10节的也计0分(以教研处统计为准)。
4、教研活动(4分):积极参加每周的教研活动,每次都有具体的活动内容,能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有详细的教研活动记录,活动效果好的(以教研处、教务处、校领导检查为依据)每人加4分,每请假1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4分。
5、上课(10分):上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教法灵活、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当堂能掌握所学知识者,计10分(以教务处、教研处、校领导平时听课检查为依据),凡是有上课无精打采、教学方法陈旧、目的不明确、绝大多数学生对所学知识不理解,课堂纪律混乱等现象者,可酌情扣分。
6、辅导(3分):按教务处的安排,无论早、午、晚自习,或者下午第三节自习课,都能按时认真辅导,积极有效组织学生学习者计3分,每请事假1次扣0.5分,病假一次扣0.2分,旷课1次扣3分。
7、课外活动(3分):课外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活动效果好者计3分,每请事假1次扣0.5分,病假一次扣0.2分,旷课1次扣3分。
8、作业批改(3分):批改作业认真及时,学生作业正确率高,书写规范者计3分,不按时批改作业,学生不写作业或敷衍了事写作业者酌情扣分,以教务处入班检查作业及听学生意见为依据。
9、评教评学(3分):以教务处评教评学统计为依据,满意率在90%以上计3分,80%—90%计2分,70%-80%计1分,70%以下计0分。
10、考试工作(2分):按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出题、监考、改卷任务,并及时写出试卷分析者计2分,不服从教务处分配,没有按时完成以上任务者酌情扣分。
(三)公开课、优质课活动(3分)(附加分1—3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开课活动,依据讲课效果分别计3、2、1分,以学校评课组打分为依据,不参加者计0分。凡是积极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优质课评选活动,并取得二等奖以上者分别加计1、2、3分。
(四)论文、课题立项、CN刊物文章等(4分)(附加分1—3分)
积极完成学校每学期布置的教育教学论文,所学内容为自己的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过程中积累的教育智慧,或针对教学中某个问题的深入研究等均可,凡是从网上抄袭的,一经发现,该项计0分。
所写论文、课题立项等获市级二等奖以上者奖励1分,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奖励2分,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奖励3分,奖励证书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学会组织及不与教育相关的部门的评比不计分。
所撰写的文章在国家级、省级报刊上、杂志上发表,每篇奖励3分,在地方小报、一些非法出版物上发表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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