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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年省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9 来源: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2016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6年“省培计划”地方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6169号)精神,平顶山市教育局将遴选2016年省级骨干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未覆盖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中遴选,我市今年推荐86名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原则上向农村倾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年度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备较高学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在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能用标准普通话交流,也可以用英语交流。

3.担任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知名度。

4.身体状况良好。

5.继续教育成绩突出。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

具备上述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优先遴选:

 1.5年来在省辖市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

 2.5年来承担过省辖市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项目的课题研究,或在CN刊物上发表过一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教育论文,或在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过有关教材或专著,并公开出版发行。

3.5年来获得省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师德标兵、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

 二、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推荐对象,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2.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接通知后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48日前将《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及被推荐人近五年业绩材料复印件报至市教育局师训科。

附件:2016329151554419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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