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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七中学2013年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3-11-20 来源:

平顶山市第七中学2013年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教育局印发的《平顶山市教师梯级发展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平顶山市首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在全体教师中大兴教研之风、学习之风,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创先争优,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学者型、专家型教师队伍,带动全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我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参加对象

报名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我校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教坛新秀

1)师德师风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普通高中教师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研究生进修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教龄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120学时以上,每年培训72学时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备新课程教育理念,有创新精神。

6)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7)每学年研读(1~2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撰写3000字以上读书笔记。

8)班主任,团队辅导员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取得较好效果。

(二)教学能手

1)师德师风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普通高中教师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研究生进修学历)并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教龄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每年培训72学时以上。

4)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教学经验丰富,讲授过优质课(获县二等奖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有一个循环教学或任毕业班教学1年经历。

6)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独立撰写的论文有1篇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有1篇在CN刊物上发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7)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有一定班级管理经验。

(三)名师评选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教研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 。

3.在全市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评比中获得二等奖或在全省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评比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4.近三年来,在有CN正式刊号的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或有专著1部(含1部)以上;或在市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两篇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了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大的应用价值,且获得一项市级二等奖以上。

5. 能够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学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并获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能够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并获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初级以上证书,年培训72学时以上。

6.教龄8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为合格以上。

7.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优先遴选:

1)在教育教学中能很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且本人获得优秀辅导教师称号。

2)近5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专家、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

3)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五年,目前仍在班主任岗位上且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初评,符合条件者入围教学成实评定。

2,教学实绩,同等条件下,近三年教学成绩,工作量,评教评学等优等优先。

3,评审小组评定,校务会根据上级分配名额及推荐人选平时完成学校工作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4,公式上报,按照规定程序将上报人选公示,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对公示人没有异议,上报教育局。

五、表彰奖励

凡入围评审领导小组评定的人选,学校将授予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谢丽虹

组员:郭赞佩、乔秋霞、朱萨丽、邬勉、高云萍、张腊香、黄伟丽、黎书峰、潘越、李彦林、杜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