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七中学发稿须知
发布日期:2011-09-06
来源:
市第七中学发稿须知
为规范我校网站管理工作,确保上传稿件质量,打造我校精品窗口,按照学校要求,信息中心特制定发稿要求如下:
1、稿件发布要及时,当天的新闻稿件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上午,过期不候。
2、稿件内容要符合新闻时效性的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要符合写作文体要求,认真审稿,不能出现错别字和病句。
3、所发稿件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阅,信息中心主任审阅并签字,并将电子稿和审核签字的书面稿交至信息中心,未审核签字的一律不予发布。
4、稿件格式要求:
(1)文字统一用Word文档发送
(2)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居中,不要加粗)
(3)正文(仿宋GB2312,三号;行距:1.5倍,两端对齐,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4)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7 下:3.5 左:2.8 右:2.6)
(5)不要插入页码。
文/信息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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