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平顶山市教育局
文件
平教电〔2010〕4号
平顶山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步伐,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例要以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为指导,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遵循教育基本原则,课堂结构安排合理,知识传授及能力培养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参评学科:语文,数学,物理,音乐,信息技术,思想品德,历史。
三、各县(市)区报送课例要以VHS大1/2录像带或光盘的形式,附教案二份,参评表一份,于6月10日前报市电教馆。报送数量:各县(市)10节,各区8节,各“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学校”一节(实验学校不占县(市)区指标)。
四、局属各学校在本校评选的基础上推荐一节课例,于5月10日前将参评表、教案、课堂实况录像光盘一并报送市电教馆。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合理安排,积极组织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附件:1.平顶山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课堂实录)评价标准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