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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七中再次喜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

平顶山市七中再次喜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3月,我校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复检组的复查验收,再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的创建旨在进一步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层次,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几年来,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特设立领导小组,学校上下形成共识,把课堂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和争创文明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学校工作的整体发展。2015年度我校以“立足七彩教育,创建文明校园”为主题开展各项活动,学校坚持以“党风”建设为龙头,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师德建设,打造务实勤奋、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坚持德育为先,落实德育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德育层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效力;优化育人环境,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营造书香校园;以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注重养成教育,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的精神文明素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努力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学校面貌进一步改善,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我校以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以后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市七中全体师生将不懈努力,将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把文明单位的建设落实到常态,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努力争创学校发展的新局面,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图、文/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