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七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发布日期:2015-08-30
来源:
平顶山市七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具体要求:
一、进校园要穿校服,校服要穿戴整洁、成套,拉链拉到胸口处。
二、男生一律理平头;
留长发的女生不准留刘海,扎马尾辫;
留短发的女生,头发过耳不得超过2cm(如留刘海不准到眉毛)所有同学不准染发、烫发,不准留怪异发型。
三、学生不得化妆,比如描眉、涂口红、唇膏、打眼影、染指(趾)甲等。
四、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佩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项坠、“护身符”、或手镯、手链、脚链等各种饰物。
五、学生夏天不得穿拖鞋、无后袢凉鞋,平时不准穿高跟鞋、高帮靴等不适宜运动的鞋子进校。
六、学生需背双肩书包上下学,不得背皮革书包或单挎包进校。
女生短发示范图:
女生长发示范图:
男生发型示范图:
文、图/德育处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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