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中: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验收
发布日期: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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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顺利通过“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验收
2013年10月31日,平顶山市新城区文明办受市文明办的委托,对市七中“市级文明单位”进行年度复查验收。校长胡国河、书记李平、副校长谢丽虹、崔利民、张爱民等陪同。
李平书记向检查组作了年度工作汇报,介绍了市七中一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情况和做法。
随后,检查人员分成两组,一组在校领导的陪同下对校园环境、教师办公区域等进行实地查看,一组在档案室检查资料。检查组对照市级文明单位检查标准和考核细则,逐项检查,逐项核对,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
检查组对检查结果表示满意,对市七中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进一步巩固成果,拓展空间,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向更广更深的层面发展。
文/校办公室 图/校信息中心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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