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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中关于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以及书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3 来源:

市七中关于迎国庆诗歌朗诵比赛以及书画比赛的通知

 

各班班主任:

为迎接国庆59周年,培养学生的爱国热情,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于国庆节前在全校范围内举行诗歌朗诵比赛和书画比赛,希望各班积极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诗歌朗诵比赛活动        

(一)、比赛主题:我们为祖国骄傲。

(二)、比赛时间: 928日下午。

(三)、比赛地点: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四)、参赛相关规定:

1、 参赛内容为诗歌、散文类,体现爱国主义精神面貌。师生自创的诗歌加0.5分。

2、 每班选拔3人参加比赛。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超时扣0.5分)

3、 各班在下周一(922日)下午四时前上报朗诵题目、人员及所需时间,逾期视为弃权。

(五)、评分标准: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凭整体印象打分,最高分为10分,最低不少于6分,每次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所有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算取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六)、评奖项目: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

二.书画比赛        

(一)、内容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思想健康,反映和讴歌建国59周年以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以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为主,构思要新颖独特。

(二)、规格:书画作品以4开左右为好。

(三)、参赛形式:绘画、剪纸、书法(软硬笔)均可。

(四)、活动时间:在925日之前各班把书画作品统一交到学校团委。每班至少有五名参赛选手,多者不限。

(五)、校团委将组织评委认真评选出一、二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希望各班班主任和全体同学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为祖国母亲的59个生日献上我们最真诚的祝福。

平顶山市第七中学团委

2008-9-18